蜂蜜

输华流程

 

所需条件及基本流程

进口资质

进口蜂蜜地区须来自在《评估审查符合要求及有关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蜂产品名单”之范围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蜂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通知》 质检食函[2016]81号。

 

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按照《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公告)要求,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同时进口蜂蜜产品须来自经我国认可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评估的国家及地区,且应在“评估审查符合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蜂产品名单”之范围内。

入境申报

海关对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境内收货人备案

企业资质

进口蜂蜜产品收货人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内应包括进口食品。如果货主单位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以自行进口;如果没有,可以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代理进口。

       

进口收货人须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http://ire.customs.gov.cn)进行备案,并向工商注册登记地海关提交备案所需的纸质材料,海关审核的电子备案申请信息通过后则生成备案号。

备案所需的纸质材料

(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工商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6)两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7)企业须获得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资质。

         

 

海关报检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2)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

(3)首次进口蜂蜜产品的,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等,而标签、说明书中强调获奖、获证、产区及其他内容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进口有机认证蜂蜜产品的,应当提交其所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非首次进口的,应当提供标签备案凭证与中外文标签样张;

(5)进口蜂蜜的进出口商名称、备案编号,以及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销售记录。

注:中文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新西兰输华蜂蜜要求进口商随附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出具的官方证书,证明“该蜂蜜为天然,且不含有任何添加的二羟基丙酮(DHA)和甲基乙二醛(MG)”。

 

合格评定

进口蜂蜜按照合格评定程序放行的,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进行销售和使用。进口蜂蜜经检验检疫发现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退货或销毁;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和使用。进口蜂蜜收货人应及时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进口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填报。海关对本辖区内进口商的备案情况及进口商进口、销售记录进行检查。

 

蜂蜜进口流程